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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十五号收费站什么时候能撤销 来信时间: 2016/08/31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本人老家十五号人,由于上学把户口签到了城里,现在每次回老家十五号还的过收费站交费,我不明白多伦人回老家十五号还的收费吗?县里什么时候能把收费站撤销了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多伦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6/09/07
回复内容: 张同志:
    您反映“本人老家十五号人,由于上学把户口迁到了城里,现在每次回老家十五号还的过收费站交费,我不明白多伦人回老家十五号还的收费吗?县里什么时候能把收费站撤销了”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2014年12月1日,多伦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国道239多伦南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征收的通告》(﹝2014﹞11号)规定多伦南收费站实施如下惠民政策:
  1.县城内过往收费站的摩托车、三轮车、四轮拖拉机免交车辆通行费。
  2.大北沟镇十五号村共6个村民小组的非营运私家车免交车辆通行费。
  3.大北沟镇十七号村共6个村民小组的私家车,每月免交四次往返(八个单程)的车辆通行费。
  4.以上村组的私家车主需持四证(即:户口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到多伦南收费站统一办理免费通行卡,四证必须统一。
  因您的户口已迁到了城里,所以不在上述优惠范围内,不能享受免通行费的政策。
  二、多伦南收费站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桑根达来至十五号段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内政字﹝2016﹞46号)文件要求设立的,该批复第二条规定多伦南收费站“收费年限为30年”。因此,我县无权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