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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关于湖景花园办理房证 来信时间: 2017/11/21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
<br/>???我是湖景花园小区2号楼的房主,房子在2009年10月买的,有合同,到目前一直办不下房证。
<br/>???2015年6月我给领导写过信,2015年9月房管局回复为,湖景花园2号商住楼已被开发企业办理大证,并于2010年2月抵押给华诚联合担保有限公司,由于开发企业贷款逾期未还,此抵押登记至今未注销。现开发企业法人李国汉虽已宣判,但房管局至今未接到由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关出具的对湖景花园2号商住楼因抵押逾期未还房屋尚在抵押的法院判决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法,房管局作为登记机关,无权擅自对此笔抵押贷款登记进行注销,只能在贷款还清后或接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关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先对此抵押进行注销,才能给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又两年过去了,老百姓买处房子不容易,这样等何时才能办理房证啊,请领导给予帮忙解决为盼!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多伦县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7/12/04
回复内容: 因湖景花园2#商住楼被开发企业办理大证抵押给华诚联合担保有限公司。我局工作人员已与华诚联合担保有限公司就湖景花园小区抵押问题协商解决办法,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来多伦县商洽此事。但至今该公司工作人员未到多伦协商处理此事,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