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010215253100ZB/2017-01291 发布机构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伦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多政办发〔2017〕146号
主题分类 扶贫 题材分类 政府办文件
生成日期 2017-0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伦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多伦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8月7日

 

多伦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按照锡盟卫生计生委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计发〔2017〕162号)要求,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分类分批救治,精准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2020年,每年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开展一次核实核准工作,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2017年大病集中救治完成率达到60%,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率达到100%,重病兜底保障实现全覆盖。2018年大病集中救治完成率达到100%,2019-2020年新增的患病农村贫困人口要纳入分类救治范围,确保及时救治,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行动措施

  (一)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对患有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以下简称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

  1.确定定点医院。考虑我县实际医疗服务能力,将终末期肾病患者定点救治医院确定为县人民医院,其它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确定在锡林郭勒盟盟医院和赤峰市附属医院,患者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区外三级医院进行治疗。县医院成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专家组,对需转诊的大病、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巡回医疗、远程会诊等方式做好救治工作。

  2.确定诊疗方案。对选择在县内治疗的患者,要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进一步细化诊疗措施,制定个性化的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鼓励使用中医药,严格控制费用。要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等候时间,为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3.明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按病种收费标准,并适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

  4.落实医保政策。按照盟级有关大病救治、慢病补偿报销政策,及时为贫困患者报销医药费用,不因医疗费用负担问题致贫返贫。

  5.加强质量管理。县级建立相应的质控组织和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承担县内相关疾病的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

  6.加强责任落实。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具体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集中救治,并实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

  1.建立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档案。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完善一份健康档案,并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县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

  2.实行签约服务。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科医师及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为主体,鼓励县直医院医生参与,组成医生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针对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健康需求,进行分类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

  3.开展健康管理。县卫生计生局统一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明确和优化签约服务内容,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根据慢性病患者病情和健康需求,对已核准的慢性病疾病用药患者,可提供“代购药品、医保结算、上门送药、个性化管理”等服务。为贫困患者提供面对面随访,检查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服务,提供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健康指导。为贫困患者提供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等服务。签约医生和团队做好随访记录和具体情况记录,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三)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落实《多伦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1.实行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完善大病救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与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门诊慢性病管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2.建立健康扶贫保障衔接机制。依托盟级扶贫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建立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措施,建立无缝衔接机制,实行有序联动报销,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3.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 “一站式”结算制度。依据盟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的《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之间基本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相关医保、救助政策在定点医院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完成“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实行定点医院垫付、定期联审、统一结算的方式,确保减轻贫困患者看病经济负担。

  4.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充分发挥慈善医疗救助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公益团体、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工作,开展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依托社会公益组织、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轻或免除个人费用负担。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是脱贫攻坚和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进行重点研究部署,按照任务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顺利落地见效。

  (二)广泛动员部署,夯实工作基础。要将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明确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今后四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充分发挥村级计生专干在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组织乡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工作力量,做好人员组织、政策宣讲、工作对接,确保“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有序推进。

  (三)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县扶贫办、民政部门向卫生计生部门提供因病致贫贫困人口和患有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卫生计生部门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患病情况进行核实核准,组织安排乡村两级医务人员或计生专干为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及时将其纳入健康扶贫救治范围。各基层医疗机构将救治情况及时录入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数据,每月1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上月数据信息。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深入开展。各地各单位通过设置宣传栏、广告牌、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和农村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知晓度。加强总结交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特别是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为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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